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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1-24 阅读次数: 】
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糖酒公司门市等7宗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的
公 告
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糖酒公司门市等7宗经营性资产委托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租方式
网络电子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络电子竞价前,必须先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wysweb/)“招/投标人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并按竞租标的分别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租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 资产地址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 竞租起始价 (元/年) | 招租期限 (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是否闲置 | 备注 |
1 | 万源市金缔路109、111号(糖酒公司门市) | 砖混 | 85.64 | 77076 | 3 | 78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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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秦川大道163号(国土局底楼门市) | 砖混 | 33.06 | 22613 | 3 | 23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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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万源市驼山北路67、69号门市(原万中校3/4号门市) | 砖混 | 34.14 | 15568 | 3 | 1600 | 是 | 临街 |
4 | 万源市驼山北路71号门市(原万中校2号门市) | 砖混 | 32.8 | 13382 | 3 | 14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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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万源市张家巷5号(原万中校9号门市) | 砖混 | 40.33 | 8227 | 3 | 9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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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万源市张家巷6号(原万中校10号门市) | 砖混 | 35.64 | 6843 | 3 | 7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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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乡镇企业局二楼(住宅) | 砖混 | 44.32 | 3191 | 3 | 40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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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5.93 | 14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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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务必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租标的物之现状。
(三)出租用途: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不得违反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规定经营。
(四)其他事宜:在《租赁合同》(详见附件3)中约定。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
(四)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缴纳竞租标的对应的竞租保证金(若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租,则须缴纳参与标的对应竞租保证金之和;各标的具体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资产状况》);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9日10时;
(二)资格审查主体: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审查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在线资格审查。
(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详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5)承诺书(详见附件2)。
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详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5)承诺书(详见附件2)。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详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4)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0时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承租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按竞租标的上传并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六)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竞价规则及竞租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租文件内容参与竞租并承担因竞租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八)资格审查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818-8502285
五、招租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三年。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1、竞租人在竞得资产后,在2个工作日内到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租赁合同。
2、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及保证金,租金按年交付,第二年开始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增加3%。下一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30日内交纳。
3、租赁保证金按第一年度租金的10%收取,所收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不计息退还。
4、租金不包括物管费、水电气费等应由承租人缴纳的费用。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
七、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网络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分。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7时0分(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
户名: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源市支行;
户名: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保证金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网络电子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9日10时30分;
(特别提示:1. 业主开启网上竞价后,平台自动倒计时15分钟的准备时间,倒计时结束后方能开始报价;2. 网上竞价开启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请竞租人注意平台竞价时间,逾期责任自负)
(四)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网络电子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在网络电子竞价当日,意向承租人须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价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须按时参加网络电子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 200 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承租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资产招租起始价。意向承租人的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招租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30分钟。若竞价时间截止时前2分钟内(即第28分钟至第30分钟)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竞价时间截止时(即第30分钟)启动延时竞价,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若延时竞价内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延时竞价时间截止时继续启动延时竞价,每次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五)网络电子竞价相关事宜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8-8527289
九、成交通知书
网络电子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经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十、其他事项
(一)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由竞得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二)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租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中招租方式、招租期限、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出租用途、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审查、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网络电子竞价规则、成交通知书、其他事项等内容及所涉交易环节有询问、异议的向出租方提出;意向承租人对公告期限、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网络电子竞价时间、地点、交易服务平台技术方面的询问、异议向交易机构提出。
意向承租人提出的询问、异议,应当明确询问、异议事项。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
认为竞价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异议。
意向承租人应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交易程序环节的异议。意向承租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异议的交易文件提出异议的,为收到交易文件之日或者交易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交易过程提出异议的,为各交易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异议,意向承租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出租方提交异议资料。
(六)意向承租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1.异议函正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须签字);(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宜的需提供);
5.在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针对异议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出租方: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4781407994
交易机构: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18-8527289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0818-3091353
十一、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人应授权专人负责,以便及时处理竞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否则,后果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2.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0818-3091353,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
3.建议供应商配置: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
定期对浏览器进行插件扫描,卸载不必要的插件。
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
建议将竞价地址设置为浏览器可信站点,并严格按照CA安装手册等要求完成环境设置及测试。
建议在竞价过程中,调低将系统安装的防火墙软件的安全保护级别至不影响系统性能的级别。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竞价进入延时阶段后,报价请尽量提前,以免突发网络异常情况造成报价不成功而最终导致竞买失败。
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1
租赁申请书
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竞租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万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竞租标的(名称:XXX)的竞租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竞租标的(名称:XXX)的竞租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举行的公开招租进行网络电子竞价。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网络电子竞价规定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网络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书
本人(公司或单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未纳入诚信负面清单,本次竞租活动系本人(公司或单位)独立参与,未与他人(公司或单位)联合竞租;
本人(公司或单位)若取得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租赁权,所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用于经营影响周边生活秩序、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不违反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规定经营。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签盖或捺印):
年 月 日
附件3
资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817208812805
住所:万源市太平镇建设路 5 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万源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通过公开招租取得本合同所述资产租赁使用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甲方国有资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所有涉及乙方义务的条款,乙方均需严格履行,无单方豁免或调整权利)。
1、租赁资产位置:甲方将位于万源市 的不动产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面积:约 平方米。
3、资产状况:甲方按“现状交付”。
1、租赁期限:共计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租赁用途:乙方承诺承租资产仅用于 ,且需符合以下要求:
(1)不得用于非法经营(包括但不限于黄、赌、毒、非法金融、危险品存储、无证经营等);
(2)不得违反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规定,不得产生噪声、油烟、污水等污染(具体标准需符合《万源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餐饮油烟排放标准》等),不得引发周边居民或经营户投诉(累计投诉超过 3 次且乙方未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约);
3、租赁期满交接:租赁期满,乙方需在期满当日交还租赁资产;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需在期满前 30 日提交书面续租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1、租金标准:第 1 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从第 2 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 3%(计算公式:第 N 年租金 = 第 N-1年租金 ×1.03),直至租赁期满。
2、支付方式:
(1)实行 “先付后用、一年一付”,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第 1 年租金;后续年度租金,乙方需在上一租赁年度届满前 30 日,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逾期支付视为违约。
(2)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支付租金时,需备注 “______(租赁资产地址)第____年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款,由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3、逾期付款责任:
逾期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出具《租金催缴通知书》(书面送达,含快递、现场张贴等方式),乙方在收到通知书后 5 日内仍未付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没收履约保证金、追偿未付租金及违约金)。
1、费用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租赁资产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物业费用(按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乙方需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2)水、电、燃气、宽带、电话等费用(乙方需按供水、供电等部门规定的期限缴纳,逾期产生的滞纳金、停水停电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查询乙方缴费记录,乙方需配合提供);
(3)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税费(含乙方经营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等,需依法缴纳,不得因税费问题影响甲方国有资产权益);
(4)因乙方经营产生的行政罚款、滞纳金(如环保、消防处罚)。
2、维修保养义务:
(1)租赁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定期保养(如水电管线检修、消防器材年检、空调维护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维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2)租赁资产出现重大损坏(如屋顶漏水、承重墙开裂、消防系统故障),乙方需在发现后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资产损坏扩大或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需按实际损失的 1.2 倍向甲方赔偿。
1、装修限制:乙方装修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1)破坏租赁资产主体结构(如拆除承重墙、改变梁体结构、开挖地面);
(2)改变消防设施布局或降低消防标准(需经消防部门备案的,乙方需办理备案手续并向甲方提交备案证明);
(3)损坏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如擅自更换门窗、截断水电管线);
(4)占用租赁资产外的公共区域(如楼道、停车场)进行装修。
3、装修责任:装修质量和安全由乙方负责,租赁期内出现装修脱落、漏水等问题,乙方需及时整改;因装修导致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保证金缴纳: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第 1 年租金的 10%,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与租金账户一致),备注 “_ _(租赁资产地址)履约保证金”。
2、保证金用途: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1)租赁期满乙方未结清费用(如租金、水电费、维修费)的;
(2)乙方损坏租赁资产未赔偿或未修复的;
(3)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改变用途或转租的。
3、保证金退还:租赁期满,乙方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资产、结清全部费用且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存在上述应扣保证金情形,甲方在扣除相应金额后,将剩余部分退还(不足扣除的,乙方需在 10 日内补足差额)。
1、返还时间与标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需在 3 日内完成以下返还义务:
(1)清空租赁资产内的全部动产(如设备、货物、办公用品),动产未清空的,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如拍卖、丢弃),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结清全部费用(附缴费凭证);
(3)按初始交付状态交还资产(自然损耗除外,但需维修至可正常使用),装修部分除甲方同意保留(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的外,乙方需恢复原状(如拆除可拆卸装修、修补墙面)。
2、逾期返还责任:乙方逾期返还租赁资产的,需承担以下责任:
(1)按日租金的 2 倍支付资产占用费(日租金 = 第 1 年租金 ÷365);
(2)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收回资产(如更换门锁、清理动产),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锁费、搬运费、仓储费)由乙方承担;
(3)逾期超过 7 日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财产损害责任(如资产闲置损失、甲方另行出租的租金差额)。
1、合同变更:任何变更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仅可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内容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甲方盖章确认后生效),乙方不得通过口头、邮件等方式变更合同条款。
2、甲方单方解除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资产,无需提前通知乙方(解除通知送达乙方即生效):
(1)自中标之日起 15 日内未签订本合同或未缴纳租金、保证金的;
(2)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15 日的(含甲方催缴后仍未支付的);
(3)擅自转租、转借、抵押租赁资产,或变相转租(包括但不限于以合作、联营、承包名义让第三方实际经营,或出租柜台、场地给第三方)的;
(4)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从事非法经营被行政部门处罚的;
(5)累计 3 次以上违反环保、消防规定,或引发周边投诉且未整改的;
(6)未按规定维修租赁资产,存在安全隐患且逾期未整改的;
(7)损坏租赁资产主体结构,或擅自装修未获甲方同意的;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
(9)违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导致甲方国有资产面临损失风险的。
3、甲方因自身需要解除:因甲方国有资产整合、经营规划调整或国家政策要求(需提供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文件),甲方需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需在通知期限内交还资产,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计算公式:实际租金 = 年租金 ÷365× 实际使用天数),甲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1、交付验收:甲方交付资产时,双方共同确认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后签字;双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2、返还验收:乙方交还资产时,甲方在 3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为:
(1)资产主体结构无损坏;
(2)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自然损耗需维修至正常状态);
(3)无未结清费用;
(4)动产已清空,装修按约定恢复原状。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期限(不超过 5 日)内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整改,费用从保证金中扣除。
1、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影响一方需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 7 日内提供权威证明(如气象部门预警、政府公告);不可抗力结束后,双方需及时协商合同履行事宜。
2、国家政策调整:因国家建设征收、政府指令收回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变更等,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乙方需配合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安全责任:乙方需承担租赁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应急灯),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2)租赁资产内发生火灾、盗窃、人身伤害等事故的,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赔偿、善后处理),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甲方监督权:甲方有权定期对租赁资产使用情况、乙方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经营记录、缴费凭证等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3、声誉保护:乙方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作为国有资产出租方的声誉(如因乙方违法经营导致甲方被监管部门问询、通报),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并承担挽回声誉的费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资产所在地的万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为自然人的,需签字并按指印)之日起生效;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含 1 份报万源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备案),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甲方):万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817208812805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0818-8617118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签字 / 盖章)
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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