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宣公共国土﹝2019﹞2号
经宣汉县人民政府批准,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宣汉县CB(1)-2018-18号等九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以下地块组织挂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
用途
出让年期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挂牌起始价
增价
幅度
土地状况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建筑控
制高度
规划建设
用地性质
宣汉县CB(1)-2018-18号
百节溪公园西侧、县档案馆北侧
13343
商务金融用地
40年
≤2.5
≤25%
≥30%
≤50米
B2(商务用地)
/
5920万元(折合295.78万元/亩)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净地”(仅限无地上建筑物)出让
2000
宣汉县CB(5)-2018-04号
柳池工业园区
28307
工业
用地
50年
≥0.8
≥35%
≤20%
二类工业用地(M2)
≥160
764.289万元(折合18万元/亩)
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净地”(地上建构筑物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征收补偿)出让
400
宣汉县CB(5)-2018-06号
18595(其中:A区10912平方米、B区7683平方米)
≥1.0
一类工业用地(M1),塑料制品业
以市经信局工业项目评审意见为准
502.2万元(18万元/亩)
250
宣汉县CB(10)-2017-03 号
清溪镇锣寨村3组
1396
批发零售用地
≤0.3
≤30%
≥25%
以审定方案为准
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175万元(其中:土地挂牌起始价147.08万元;建构筑物评估价27.92万元)
“净地”(仅指交地时宣汉县人民政府完成宗地内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征收安置补偿工作,不含场地平整)出让
100
宣汉县CB(15)-2016-24号
南坝镇龙驹坝
18922(合28.38亩)
二类工业用地(M2),农副食品加工业
≤18米
180
18万元/亩(折挂牌起始价510.84万元)
200
宣汉县CB(45)-2018-21号
龙泉土家族乡罗盘村
842.42(合1.26亩)
文化设施用地
<1.0
<40米
文化设施用地(A2)
31.59万元(折合25万元/亩)
20
宣汉县CB(46)-2018-20 号
三墩土家族乡桑树坪
34406.8(合51.61亩)
商服用地
≤10%
商务设施用地(B2)
1393.47万元(折合27万元/亩)
700
宣汉县CB(53)-2017-44号
柳池工业园区方斗功能区
16277(合24.42亩)
一类工业用地(M1),农副食品加工业
441万元(折18万元/亩)
宣汉县CB(53)-2018-05号
柳池工业园方斗功能区
31822(合47.73亩)
≥0.7
一类工业用地(M1),医药制造业
859.194万元(折18万元/亩)
450
注:
1. 宣汉县CB(1)-2018-18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中普商务中心项目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8〕14号)文件要求执行。
2. 宣汉县CB(5)-2018-04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宣汉县柳池工业园三期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8〕5号)文件要求执行。
3. 宣汉县CB(5)-2018-06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柳池功能区骅龙塑料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8〕7号)文件要求执行。
4. 宣汉县CB(10)-2017-03 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宣汉县住建局关于宣汉和记加油站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函〔2017〕111号)文件要求执行。
5. 宣汉县CB(15)-2016-24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3万吨粮食仓储及富硒桃花米精深加工异地迁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6〕16号)文件要求执行。
6. 宣汉县CB(45)-2018-21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宣汉县住建局《关于罗盘顶状元塔地块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函〔2018〕459号)文件要求执行。
7. 宣汉县CB(46)-2018-20 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宣汉县桑树坪游客接待中心及停车场地块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函〔2018〕448号)文件要求执行。
8. 宣汉县CB(53)-2017-44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方斗功能区军扬饲料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7〕23号)文件要求执行。
9. 宣汉县CB(53)-2018-05号地块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方斗功能区龙森药业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8〕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竞买申请人须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xhxweb)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用户注册等操作。
已完成用户注册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19年1月31日16:00前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www.dzggzy.cn/xhxweb)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实行网上报名。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6:00。
五、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16:00前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资料[具体资料以地块竞买须知要求为准,所提交的资料无原件资料的,复印后注明原件存档处,签注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鲜章(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签字)],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要求,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对其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地点:
1、挂牌申请及提交资料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16:00。
2、挂牌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3、挂牌开始时间:2019年1月23日08:30。
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2月2日16:00。
4、报价时间:2019年1月23日08:30至2019年2月2日16:00。
5、挂牌会时间:2019年2月2日16:00。
6、挂牌会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开标厅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本次挂牌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详情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www.dzggzy.cn/xhxweb)。
2、竞买申请人对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书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提交竞买申请书后不予受理。竞买申请人需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也可在提交竞买申请书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宣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组织踏勘,提交竞买申请书后不予受理。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情况现状不持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竞买申请。
4、参加土地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人网上报名名称和银行交付土地竞买保证金的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报价竞买。
5、资格审查合格后的竞买申请人未按时到挂牌会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出让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宣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神庙街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818)5230725
竞买受理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18)5226169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