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宣公共国土﹝2018﹞20号
经宣汉县人民政府批准,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CB(53)-2018-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我中心受宣汉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以下地块组织挂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出让面积㎡
用途
出让年期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万元/亩)
挂牌起始价
增 价
幅 度
状况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规划用地
使用性质
CB(53)-2018-17号
土主镇(普光工业园)
43515(合65.27亩)
工业用地
50年
≥0.6
≥30%
≤20%
二类工业用地(M2),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60
1174.86万元(折合18万元/亩)
0.1万元或0.1万元的整数倍
“净地”(地上建构筑物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征收补偿)出让
400
注:用地规划条件指标必须按县住建局《关于微玻纤新材料产业园二硫化碳项目一期用地规划条件指标的函》(宣建规地〔2018〕1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16时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xhxweb)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实行网上报名。
四、本次挂牌实行网上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16时。
五、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16:00前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竞买申请资料[具体资料以地块竞买须知要求为准,资料除有原件外,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档处,复印属实,并加盖单位鲜章(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签字)],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竞买要求,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对其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地点:
1、挂牌申请及提交资料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7日16时。
2、挂牌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3、挂牌开始时间:2018年11月10日08:30。
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6:00。
4、报价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9日16:00。
5、挂牌会时间:2018年11月19日16:00。
6、挂牌会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开标厅二。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请详阅挂牌出让文件,其挂牌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竞买申请人对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书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咨询,提交竞买申请书后不予受理。竞买申请人需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也可在提交竞买申请书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宣汉县国土资源局申请组织踏勘,提交竞买申请书后不予受理。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情况现状不持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或口头竞买申请。
4、参加土地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人网上报名名称和银行交付土地竞买保证金的名称必须一致,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报价竞买。
5、资格审查合格后的竞买申请人未按时到挂牌会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资料。
八、出让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宣汉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神庙街6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818)5230725
竞买受理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宣汉县西华大道109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818)5226169
详情见:
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 www.dzggzy.cn/xhxweb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