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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作流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11/19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作流程

    为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受理委托
    国土资源部门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原件,若为复印机应加盖发文机构鲜章):
    (一)《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申请(登记)表》();
    (二)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委托函;
    (三)土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方案及政府批准文件,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需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指标、出让地块勘界和用地红线图,矿业权出让需提供矿业权范围界址图;
    (四)其它相关资料。
    符合条件的,受理股应即时受理,并于当日将受理资料送领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二、编制文件
    组织二股依据土地使用权或矿业权出让方案及批准文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公告和文件编制,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交易中心领导签发,联系达州日报见报公告,然后移交受理股;因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的,应报交易中心领导审批。
    三、发布信息
    受理股应在1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公告。
    四、受理报名
    公告期内,组织二股负责接受咨询和提供相关资料,协助国土局现场踏勘;报名截止后(挂牌在挂牌期间审核),评审股邀请国土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审查竞买(投标)人资格并负责具体筹办工作,对竞买(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投标)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五、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一)拍卖
    1. 工作准备
    组织股根据交易信息登记情况,在前1日检查并准备好拍卖相关工作。
确定拍卖主持人(具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主持人资格)和记录员。
    2. 组织拍卖活动
    (1)拍卖当日,组织二股应提前1小时开放拍卖厅,办理入场登记,维护现场秩序。
    (2)竞买人持《资格审查确认书》在拍卖活动前到达拍卖厅,办理入场登记,在观众席就座。
    (3)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实竞买人身份并摇号抽签,竞买人按抽签号牌到指定位置就座。
    (4)拍卖主持人按程序主持拍卖活动。
    3. 确认结果。拍卖主持人依据拍卖规则宣布结果,记录员作好拍卖记录。
    4. 签订《成交确认书》。组织二股组织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挂牌
    1. 公示挂牌信息。组织二股在县交易服务网公示挂牌信息。确定挂牌主持人(具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主持人资格),挂牌主持人负责对挂牌期间竞买人的报价进行确认并主持挂牌活动。
    2. 受理挂牌报价。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天,在挂牌期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现场递交报价单进行报价(或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价);组织二股负责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经挂牌主持人确认后更新挂牌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3. 挂牌截止。根据交易信息登记情况,组织股在挂牌截止前一日检查并准备好拍卖厅(挂牌截止现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通知相关部门准备好挂牌底价并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挂牌截止活动。
挂牌截止当日,组织股提前1小时开放拍卖厅,办理入场登记;维护现场秩序。
    竞买人凭《资格审查确认书》在挂牌截止前到达拍卖厅,办理入场登记后进入拍卖厅,在指定区域就座后参加揭牌活动(有2家及以上竞买人的,公证处工作人员核实竞买人身份并摇号抽签,竞买人按抽签号牌到指定位置就座)。
    4. 确定结果。挂牌主持人主持挂牌活动,挂牌截止时,没有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主持人依据挂牌规则宣布结果。挂牌截止时,有2个或2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为现场竞价,并主持现场竞价,依据竞价规则宣布结果。
    5. 签订《成交确认书》。组织股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整理资料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结束后,组织二股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七、公示结果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股负责制作成交结果公告,受理股应在县交易服务网公布结果信息。
    八、监督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过程,监督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监督股参与并配合相关监督人员开展现场监督,维护现场秩序;对交易活动全程实行电子监控,及时处理发现的异常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作好录记。
    九、结算费用
    组织二股负责核算外聘主持人劳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十、竞买保证金代退
    (1)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监督股在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监督股凭《交易服务费缴纳凭证》和《土地竞买保证金转出让价款申请表》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资料归档
    按流程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和移交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