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各方身份查验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高效、有序进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项目
(一)查验对象。
项目业主代表、项目监督代表。
(二)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业主代表、项目监督代表所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查验方式。
提前半小时到交易中心,在交易组织服务区提交资料,领取工作证牌等。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拍卖出让项目
出让人代表、监督代表、主持人、公证员、竞买人申请人。
出让人代表、监督代表、主持人、公证员所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件复印件。竞买人申请人资格确认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工作人员在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交易场所,核对出让人代表、监督代表、主持人、公证员和竞买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后,领取工作证牌,并签到入场。
三、国有资产交易项目
资产处置方代表、监督代表、公证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竞买申请人。
资产处置方代表、监督代表、公证员、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件复印件。竞买申请人资格确认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在规定的时限前到达交易中心,在交易组织区提交资料,领取工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