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宣公共国土﹝2021﹞13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补充公告
各竞买人:
2021年12月15日,我中心发布宣公共国土〔2021〕13号公告,拍卖出让宣汉县CB(2)—2021—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试点“第四代住宅”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37号)规定以及宣汉县的实际情况,现对本宗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指标补充如下:
本宗地作为试点项目,以楼幢为单位,按“第四代住宅”设计和建设的,户型计容建筑面积必须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具体技术规定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试点“第四代住宅”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1】37号)执行,其余楼幢户型设计,按《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1版)》(达市府发【2021】20号)执行。
关于本次拍卖相关时间变更如下:
1.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月12日17:00
2.提交竞买申请资料截止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月13日09:00
3.拍卖会时间: 2022年1月13日10:00(拍卖会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4.书面咨询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2日10:00。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