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再次
清退滞留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公告
各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中心于2021年开展了保证金清退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少量保证金因各种原因未及时退还,长期滞留在我中心。我中心决定再次发布公告,对未办理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清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和时限
请尚未清退保证金的各投标人(供应商)及时清理核实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联系我中心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二、 清退所需资料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样式见后)。
2、合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提供)。
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原件或缴款的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样式见后)。
2、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收据原件或缴款的银行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3、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
注: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需供应商加盖公司鲜章,如果供应商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的,还须提供证明材料(工商部门或银行变更通知及新的开户许可证),如相关手续不完整,可提供采购单位相关项目的证明等印证材料。
三、退款方式
请符合退款条件的供应商准备好退款资料后,直接到我中心现场办理或通过快递邮寄到我中心。在接收到退款申请资料后经中心财务核实无误后将及时将保证金通过转账的方式退还到供应商账户中,请注意查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8-5202726
邮寄地址:宣汉县蒲江街道西华大道109号,邮编:636150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