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通知
各位投标人:
我中心对《宣汉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地籍测绘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宣政采【2018】107)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此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涉及内容以此为准。
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要求栏中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且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同时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表述有误,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五条有关规定,应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并且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同时包括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
由此给各位投标供应商带来的不便,请包涵和谅解!
宣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