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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0-17 阅读次数: 】
原川东铸石厂房屋资产招租公告
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达州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对我单位所属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单位 :渠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1、出租资产情况:
序号 | 资产名称 | 结构 | 所在楼层 | 建筑物高度 | 建筑面积(㎡) |
标的1 | 办公楼1 | 框架 | 1/5 | 约3.1米 | 653.5 |
标的2 | 2/5 | 约2.8米 | 686.27 | ||
标的3 | 3/5 | 约2.8米 | 686.27 | ||
标的4 | 4/5 | 约2.8米 | 686.27 | ||
标的5 | 5/5 | 约2.8米 | 686.27 | ||
标的6 | 车间厂房 | 框架 | 1/1 | 约9米 | 3459.01 |
2、坐落位置:渠县渠南街道南坝社区4组。
3、租赁期限:五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招租合同》中约定。
4、租金起租价:见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所在楼层 | 建筑面积(㎡) | 年租金总价(元) |
标的1 | 办公楼1 | 1/5 | 653.5 | 78420 |
标的2 | 2/5 | 686.27 | 82352 | |
标的3 | 3/5 | 686.27 | 82352 | |
标的4 | 4/5 | 686.27 | 82352 | |
标的5 | 5/5 | 686.27 | 82352 | |
标的6 | 车间厂房 | 1/1 | 3459.01 | 107229 |
三、招租方式:
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租保证金、现场竞价方式进行。
四、竞价方式:
1、本次招租报价最高者胜出。竞租时,意向承租人需在招租起租价的基础上,每次按500或500的整倍数竞价,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竞租底价的意向承租人成交。
2、凡参加本次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公告对应标的招租起租价,并现场予以响应。
3、若单个竞租标的资产的全部竞价均底于竞租底价,该标的资产本次竞租视为流标。
五、报名对象:
(一)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且成立至少2年,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公司。
(二)租赁车间厂房的承租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生产、加工、制造、仓储等业务。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3日 9点-9时30分
(二)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招租方应当现场接收资格审查资料,已在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9:30时之前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申请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所有资料应加盖鲜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现场提交至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价室。
(三)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租赁申请书。(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加盖宣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照)。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二)。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见附件四)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
(四)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竞租:
(1)逾期未在网上提交租赁申请的。
(2)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3)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七、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政府规划调整、洪水预警需搬离等),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可通知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2、出租期限内,若收到部门、市民等有效投诉,承租方必须在规定期限(该期限由招租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夺并书面通知承租方)进行整改,对逾期或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招租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要严格遵守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性限制规定。
4、承租人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八、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资格审查时间、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止;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以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三)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
(四)竞价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
(五)竞价地点: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竞价室。
(六)竞标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以转账方式转入3万元到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九、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天计算,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00分止。
十、注意事项:
(一)竞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人按上述表格对应栏缴纳竞租保证金;
2、若竞租未成功,未中标的承租人竞租保证金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若竞租成功,中标人凭的竞租领证金不退还,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事后由县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5.意向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的;
6.意向承租人不按出租方规定时间参与现场竞租的。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纳3万元。意向承租人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入出租方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三)其他事项
1、意向竞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2、不明事项必须在报价前了解清楚,不按约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自动放弃。
3、报名后逾期未参加现场竞标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出租方:渠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18-7777077
交易机构: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18-7215650
渠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