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洲拍卖有限公司
渠县闲置国有资产拍卖更正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于2021年1月13日 9:00 时在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渠县渠城东区冠子路18号)举行拍卖会,现就部分拍卖标的信息更正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地址/门牌号
结构
建筑面积 (㎡)
参考价值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2
原教育服务公司
营渠路门市
营渠路234号
混合
42.88
77.18
8
3
营渠路236号
42.68
76.82
52
廉租房五期门市
渠州大道中段406-16号
框剪
127.61
76.57
53
渠州大道中段406-13号
67.64
40.58
4
54
渠州大道中段406-10号
79.12
55
渠州大道中段406-7号
67.7
41.97
56
渠州大道中段406-4号
157.28
102.23
10
58
渠州大道中段396号
127.51
89.89
9
59
渠州大道中段390号
67.59
47.65
5
60
渠州大道中段384号
90.37
63.71
6
61
渠州大道中段378号
96.99
68.38
7
84
渠县自然资源局
闲置资产
琅琊国土所住房
砖混
1838.08
299.607
30
85
瑯琊国土所地下层仓库
479.4
54.6516
二、上述标的均按现状拍卖,所有标的整体拍卖优先,即日起于标的物现场展示,竞买人须于2021年1月12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按上述金额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号:2317579129022155837,开户银行:工行渠县支行)【特别提示:保证金须以竞买人本人账户转入(如有代缴请备注),不计息,转款备注:竞买保证金】,并持保证金交纳凭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于拍卖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竞买人原转账账户。
三、标的买受人成交价款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缴清。
四、本次拍卖按“价高者得”原则,采取有保留价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不予成交。
五、拍卖标的涉及房屋或土地使用权的实际面积及用途以过户时行政主管部门确权的数量和界定用途为准。标的过户产生的税按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卖双方过户产生的费全部由买方承担;土地(含土地利用现状使用权出让)出让金由卖方承担。标的公开展示于标的所在地,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日前止。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六、有意竞买者,请对拟竞买标的自行查验后,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在交纳对应保证金后到指定地点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上述标的如有合法的承租人、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于拍卖会日到场,如参加竞买须按本公告规定时间报名、交纳保证金、参加拍卖会,逾期视为放弃优先权。
报名时间:2021年1月 8日至1月12日(不含节假日,9:00-12:00,14:00-17:30)
报名地址: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818-2148388、18090901677、18111788383
2020年12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