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QCN201701 QCN2017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更正公告
渠公共资土告字[2020]07-1号
各潜在竞买申请人:
现将2020年7月15日发布的渠公共资土告字[2020]07号《渠县QCN201701 QCN2017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第六条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中“已提交申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0年 8 月4日9时30分之前(若挂牌报价期间报名,则须在提交竞买申请次日9时30分前)的工作时间将竞买申请文件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股,未按时提交原件的视为自行放弃竞买资格”更正为“已提交申请的竞买申请人须在2020年 8 月4日9时30分之前(若挂牌报价期间报名,则须在提交竞买申请次日9时30分前)的工作时间将竞买申请文件原件现场提交至渠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股,未按时提交原件的视为自行放弃竞买资格。”
本更正公告与渠公共资土告字[2020]07号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