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厅草拟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7年6月30日前反馈至我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6725927 汤万平
电子邮件:scczzfcg@163.com。
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四川省2018-2019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征求意见稿)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A
货物类
A02010103
服务器
采购预算在2万元以上。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A02010201
路由器
A02010202
交换设备
A020105
存储设备
采购预算在20万以上,包括磁盘机、磁盘阵列、存储用光纤交换机、光盘库、磁带机、磁带库、网络存储设备等。
A02010601
打印设备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A0201060901
扫描仪
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大幅面、护照照片等专用扫描仪。
A020108
计算机软件
采购预算在10万以上的计算机通用办公软件。不包括进行二次开发的软件。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不包括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指具有打印、复印、传真等多种办公功能的设备。
A020205
照相机及器材
指数字照相机和通用照相机及镜头。
A02021101
碎纸机
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
A020305
乘用车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其他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
A020306
客车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其他客车(含新能源汽车)。
A02051228
电梯
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上,载人、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等。
A0206180203
空调机
指分体壁挂式、分体柜机式空调。不包括多联式空调(指由一台或多台室外机与多台室内机组成的空调机组)。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指文件(图文)传真机。
A02091001
普通电视设备
指电视机。
A02091102
通用摄像机
指普通摄像机。
A06
家用家具
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包括床、台桌、椅凳、沙发、柜、架、屏风等家具。不包括厨卫用具及家用家具零配件。
A090101
复印纸
B
工程类
采购预算省级和成都市本级在8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50万元,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适用招投标法的建设工程除外。
B0303
拆除工程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工程。
B0602
智能化安装工程
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智能化安装工程。
B07
装修工程
指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工程。
B08
修缮工程
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修缮工程。
C
服务类
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5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30万元、县级在20万元以上(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服务除外)。
C0201
软件开发服务
指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的程序编制、分析等服务,包括基础软件、支撑软件、通用应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等。
C0202
信息系统集成
实施服务
指信息系统建设,包括购建基础环境、硬件、软件、安全和其他系统并进行集成的项目。
C0206
运行维护服务
指为满足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优化改进的要求,对用户信息系统的基础环境、硬件、软件及安全等提供的各种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包括基础环境运维服务、硬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安全运维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C030101
基础电信服务
C0403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C050301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C050302
车辆加油服务
C0601
会议服务
指本单位会议场所不能承办,需要委托第三方承办的会议。
C0801
法律服务
指诉讼、咨询等服务。
C0803
审计服务
指向第三方机构购买的审计、绩效评价、检查、考核等服务。
C081401
印刷服务
指本单位文印部门(含本单位下设的出版部门)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购买印刷品除外。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指本单位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不能承担的办公场所及其他公用场所水电供应维护、设备运行、门窗保养维护、保洁、园林绿化等的管理服务。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注:①表中“品目”栏中所列项目名称主要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的有关名称。
②目录所列项目不包括省属高校、科研院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③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制定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外,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8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50万元、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10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80万元、县(市、区)级在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20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120万元、县(市、区)级在8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