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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13 阅读次数: 】
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江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牌子。
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和现场管理服务。
(二)承担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和服务,受委托为分散采购项目提供交易服务。受委托为国有产权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转)让提供交易服务。承担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承担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小额工程网上超市、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五)负责交易现场监督工作,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受理、办理有关询问和质疑。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人员场内信誉评价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资讯、鉴证等服务。
(六)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七)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数据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八)接受县公共资源交易专门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