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
出让文件中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第五条:“申请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0月12日16:00 时止,到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股(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6:00 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11月2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更正为:“申请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1年11月1日16:00 时止,到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股(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6:00 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11月1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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