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流程
大竹县农林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大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细则》等规定精神,依法对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交易实施监督管理。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规定,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抵押等方式,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有关办事流程如下: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
1、建立流转信息库:由各乡(镇)、村将自愿流转的土地情况进行登记,向流转土地农户发放并填写《农村土地流转意向信息登记表》,乡镇对流出和流入分类存档,并及时报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信息平台。
2、发布信息: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土地流转相关信息。
3、查询信息:农户和流转经营主体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查询各种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信息。
4、协商洽谈:有流转意向的双方当事人,在县或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站)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协商洽谈,有两个以上的采取竞价形式,并做好记录。
5、签订合同:在流转双方洽谈达成一致意见后,一宗一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供流转合同并签订,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转让合同必须由承包农户先书面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合同一式陆份,流转双方、县农村产权中心和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组织各执一份,农林局备案一份;一宗一地流转面积50亩以下的,由乡(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按相同程序办理。
6、履行合约:转出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流转形式、流转面积、流转年限、土地用途、流转价款、付款方式等内容履行流转合同。
7、纠纷解决:因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的纠纷,可由流转双方自我协商解决或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解决,也可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事项:土地流转受让方应本着农地农用原则,发展符合县、乡(镇)现代农业产业规划,有利于农村环境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项目。在相同条件下,流出土地农民有在该项目里优先有偿劳动权利。
大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图
流转信息入库
发布信息
查询信息
协商洽谈
交易确认书
产权交易合同
交权交易鉴证书
履行合约
纠纷解决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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