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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1/22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府采购政策解读

  问:是不是公开招标才叫政府采购?

  答:不是。

  政策解读:公开招标与政府采购不是同一概念,公开招标只是政府采购方式之一。一个采购项目究竟适用于哪种采购方式,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特点来定,不能一概而论。

  不同的采购方式,需要的时间不一。从发布采购公告到可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需法定时间计算,公开招标约28天;邀请招标约34天;竞争性谈判约13天;竞争性磋商约18天;询价约13天;单一来源采购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约7天。

  问:国有企业采购是政府采购吗?

  答:不是。

  政策解读: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一个采购项目,必须采购主体、采购资金、采购范围、采购对象同时符合有关规定,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我国政府采购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因此,任何组织形式的企业采购都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问:政府采购的资金是财政性资金,是不是就是财政拨款的资金?

  答:不是。

  政策解读: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因此,不能将财政性资金等同于财政拨款的资金,财政性资金的范围要比财政拨款资金的范围大得多。比如,医院医疗收费、学校教育收费及其他事业单位的收费,都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都属于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的范畴,这些资金就不是财政拨款资金。

  问: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是何种角色?

  答:是名副其实的主角

  政策解读: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是名副其实的主角。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明确了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制定、履约情况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的落实、采购信息公开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

  问:分散采购,就是单位自行随意采购吗?

  答:不是。

  政策解读:分散采购也是政府采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

  此外,政府采购中的自行采购,指的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并不是自行随意购买。自行组织采购,通俗地说,就是采购单位既要干采购人的活,又要干采购代理机构的活,两个活,一肩挑。

  问:政府采购可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吗?

  答:不可以。

  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市场是全国统一自由市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行为是违法的。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政府采购政策包含多方面内容,其功能主要包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目前,没有优先采购本地企业产品这类政策。

  问:政府采购只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吗?

  答:不是。

政策解读:除了财政部门,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等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也是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人员实施监察监督,总的来说就是各部门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对政府采购中的

”“”“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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