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评标委员会隔夜评标申请(取消)规程
一、临时隔夜评标的启动程序
(一)未通知隔夜的项目,当日无法守成评标(审)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在16:00时前提起临时隔夜评标申请,由评标(审)专家填写《昨时隔夜评标申请(或取消)表》并全体确认签字,交项目业主、监督签字后按程序报批。
(二)16:00时未申请隔夜,21:00时前确实无法完成评标(审)工作的项目,由评标(审)专家填写《临时隔夜评标申请(或取消)表》并全体签字确认,交项目业主、监督签字后按程序报批。
二、临时隔夜评标的取消程序
评标(审)专家填写《临时隔夜评标申请(或取消)表》并全体签字确认,交项目业主、监督签字后即可取消。
三、隔夜评标纪律
(一)服从统一的作息时间安排。集体行动,不得擅自单独离开;
(二)不得擅自与他人接触,不得私下相互串门,不得擅自对外联系,确需与外界联系的,需经项目监督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对外联系,用项目监督人员房间电话或录音电话对外联系;
(三)应保持廉洁自律,禁止收受有关贿赂或者串通有关人员行为;
(四)隔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和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监督人员或大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监督工作人员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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