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万源市输气管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普光-万源市输气管线工程项目已由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达市发改审【2019】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万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万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市发改审【2019】5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430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1建设地点:达州市宣汉县和万源市
2.2建设规模:新建设计压力为4.0兆帕,长度约100公里普光配气站-万源门站段输气管道,管线规格为D219×6.3/7.1mm,年最大输气量为1亿立方米;新建万源门站一座,改造普光配气站一座,新建截断阀室4座,清管阀室1座,以及相应附属配套工程和设施设备
2.3计划工期:施工183日历天;监理183日历天;采购标段供货时间:首批20公里材料在双方合同签订后,最长不超过30天送达招标人指定施工堆放点。后期材料供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监理标段本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采购标段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6个标段.(施工一标段普光~左家梁HB027(25公里)施工二标段左家梁HB027~TA90大河坝(21公里);施工三标段TA90~TB1(14公里);施工四标段4TB1~TB54 (5公里);施工五标段TB54~BA01(15公里);施工六标段BA01~万源接收站红线外(13公里)。);监理1个标段;采购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A1乙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016年以来至少在建或完成1个管径DN200压力1.6MPA及以上的管道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采购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②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注册资金要求在5000万元及以上,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版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A1级)》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③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工商注册资金需在500万元及以上, 具有钢材销售资质,同时还需要获取制造商的该项目投标授权书;
④ 2016年-2018年以来投标人(投标人为经销商)具有销售无缝钢管2000吨或1000万元1个以上的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2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应具有带二维码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3日9时至2019年12月7 日17时(见附件普光-万源市输气管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凭通过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未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7 日9时30 分(见附件普光-万源市输气管线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地点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特别说明:因招标文件使用非电子范本招标文件,应网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万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太平镇河西新区慧龙苑9-1号二楼
邮 编:635000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1508242729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天沙路201号
邮 编:610041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86925557
传 真:028-86925557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兼传真):0818-2181199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DS20191127(GC)0008
2021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