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低温储备库专项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暂估价(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达川发改固审【2019】29、2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四川吉顺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专业设备(设备名称)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达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川发改法规【2019】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1120015)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河西街99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四川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低温储备库专项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暂估价(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
2.4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采购设备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性能指标
2.6交货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河西街99号
2.7交货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资格)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资质
(2)财务要求:限定在近0-3年内)近3年来,无亏损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一般限定3-5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设备业绩:/。(一般限定3-5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4)其他要求:
(注:资质要求必须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人员要求必须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资格,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具体数量)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9时至2020年12月2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的账号密码或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3日9时30分(见附件四川达川国家粮食储备库低温储备库专项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暂估价(专业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dzggzy.c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将经数字证书(CFCA电子签章)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到《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半小时内,将存储投标文件的光盘,现场进行递交,地点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B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存储投标文件的光盘,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吉顺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红星国际广场一期广场A、B区1-1幢12-4
邮编: 635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18-2825599
传真:0818-2825599
招标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501
邮编:610000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28-86259836
传真: 028-86259836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DS20201214(GC)0002
2021年03月29日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