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宣汉县樊哙镇观庙街崩塌等十三处排危除险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宣汉县樊哙镇观庙街崩塌等十三处排危除险项目已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0]249号、达市自然资规函[2021]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补助资金、结余资金或本地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汉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市自然资规发[2020]2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仅设一个标段;建设地点在宣汉县樊哙镇观庙街1社、观音山林场入口、南坝镇梨树碥、三河乡庙坪村六组杨河扁、双河镇双桥社区盘松南路山泥湾、东林乡观湖社区、南坝镇五道河村6组石家湾、峨城山风景区(楠竹场)北大门、峨城山风景区(楠竹场)西大门、观山林场入口、毛坝镇五马林场、樊哙镇沙滩子、下八镇敲锣坪;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清危、挡土墙、排水沟、护坡和凹腔封填等;建设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全部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3年(一般限定在 5 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1个(0 至 3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1个不低于本次招标规模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并附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查询截图)。
3.1.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 (注册专业不限)
贰(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 高(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1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3.1.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高(中/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1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1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5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sc.gov.cn/),通过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的账号密码或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登陆《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免费下载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通过数字证书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报名。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B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dz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神庙街6号
邮编:63615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18-522420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一批次三楼A5-3办公室59号
邮编:643200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0813-5351211
传真:0813-5351211
帐号:/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所有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含业主评标代表)都需要填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多个单位的,都需要填写。
11.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DS20210201(GC)0004
2021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