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
(一)成交确认书
交易结束后由受委托方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在系统内打印。
(二)产权交易鉴证书
1.转让方款项付清的书面证明材料;
2.受让方出具的介绍信(需载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联系电话、办理事宜等),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