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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专家须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3/6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评标专家须知 


一、评标专家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到达评标现场。

二、进入评标区前,应将通讯工具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区。

三、评标专家如与投标人有亲属、隶属、直接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评标,在评标前及时主动申请回避。

四、服从评标组织安排,不擅离职守,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和评审方法进行评标,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客观评审,严谨提出评审意见,对发表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六、不发表带有倾向性的议论和诱导性意见,不对其他评委的评审意见施加任何影响。

七、严禁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严禁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八、自觉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向外界透露按规定不应泄露的相关评标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