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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州市评标专家、中介机构、土地拍卖主持人等抽取规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3/6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达州市评标专家、中介机构、土地拍卖主持人等

抽取规程

 

为更好建设优质、高效、和谐、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审)专家、中介机构、土地拍卖主持人等抽取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抽取规程。

一、工程项目评标专家抽取规程

第一条 评标专家应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终端随机抽取。

第二条 抽取人员严格执行《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在开标当日上午,电脑随机抽取确定专人在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终端上进行操作,按照招标人提出的申请,在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抽取评标专家。

第四条 参加抽取评标专家的招标人、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分别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

第五条 抽取评标专家前,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上午11时前提供开标签到的投标单位名单、开标记录表,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已备案的相关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补遗等),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招标人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在法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等证明材料,填写《四川省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回避单位表》(见附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实,送分管领导审核后可集中抽取评标专家。

第六条 在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监督下,抽取人员按照《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回避单位表》的内容录入抽取评标专家条件、抽取评标专家人数、回避单位等信息,由评标专家抽取系统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第七条 所抽中的专家因故不能前来参加评标,应将具体原因记录,并由招标人申请、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补充抽取评标专家,额满为止。

第八条 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中,在场的各方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专家抽取室。

第九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难以抽取符合条件的评标专家,经交易中心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报项目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形式确定评标专家,或者招标人现场修改《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专家抽取条件表》由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重新抽取,额满为止。

(一)因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专家库无满足条件的专家或者满足条件的专家不足8人;

(二)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第十条 评标专家抽取结束后,密封打印《四川省评标专家抽取登记表》,由招标人代表、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抽取人员签字,加盖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确认专用章后,将专家抽取结果交现场监督人员保存在电子储存柜中,评标开始前不得拆封。

第十一条 代理机构比选项目可优先抽取评标专家,一般安排在上午进行评标。

第十二条 因招标人(代理机构)、系统原因不能在(上午12时前)抽取评标专家,评标资料封存,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择日再行抽取。

第十三条 抽取密钥、 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确认专用章由交易评审科专人专柜保管。

二、中介机构抽取规程

第一条 中介机构抽取应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介机构库终端随机抽取。

第二条 抽取系统由抽取人员专人负责、密码管理。

第三条 中介机构抽取工作由抽取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专家抽取室完成。

第四条 交易受理科按相关规定受理后送分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 交易受理科确定抽取时间并在系统中建立项目信息。

第六条 交易评审科接收交易受理科移交的相关资料,核实经办人员、监督人员身份。

第七条 抽取人员从系统中随机抽取中介机构候选人,打印候选人名单并由现场监督人员电话通知候选人。候选人同意接受委托后,经现场监督人员、使用单位签字确认,抽取人员打印中选通知书送主要领导审签。

第八条 抽取人员将中选通知书点击推送到交易受理科进行公告。抽取人员收取合同复印件与中选通知书一并存档。

第九条 因使用单位、系统原因不能及时(当日)抽取,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择日再行抽取。

三、土地拍卖主持人抽取规程

第一条 土地拍卖主持人抽取应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拍卖主持人库终端随机抽取。

        第二条 抽取系统由抽取人员专人负责、密码管理。

第三条 土地拍卖主持人抽取工作由抽取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在专家抽取室完成。

第四条 交易受理科按相关规定受理后送分管领导审核。

第五条 交易受理科确定抽取时间并在系统中建立项目信息。

第六条 交易评审科接收交易受理科移交的相关资料,核实经办人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身份,组织填写签到表。

第七条 抽取人员在系统中随机抽取主持人候选人,打印候选人名单,交监督人员电话通知候选人。候选人同意后,抽取人员打印主持人确认书,密封后交组织科工作人员并做好抽取记录。

第八条 因使用单位、系统原因不能及时(当日)抽取,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择日再行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