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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朝阳东路222号、224号门市公开竞租交易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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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222号、224门市公开招租公告

 

达州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将代管经营性资产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222号、224号门市标的委托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相关程序以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方式进行。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经营性资产地址

建筑面积

m2

招租起拍底价(元/年)

租赁

时间

竞租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朝阳东路222

63.28

121497.60

(含税)

3

2

按照达市财资产﹝201949号指导价核定

2

朝阳东路224

42

80640

(含税)

3

2

 

 

 

 

 

 

 

 

 

 

 

 

 

 

(二)交付标准:现状。

(三)出租用途:

出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项目,不得用于对周边生活秩序、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意向竞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应当严格遵守相应房产的限制性规定;若为自然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五)出租门市维修、与经营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费用由竞租人自行负责,门市移交后其相关的责任和义务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招租底价以评估底价为基础。承租人不得转租门市,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押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 6 25

资料递交要求:资格审查当日,已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交申请的意向承租人须在10时之前将竞租资格审查所需原件现场提交至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B-17室。

(二)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项目,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项目,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见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经营黄、赌、毒及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项目,不得经营对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重大影响或环境污染的项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现场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3)意向承租人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与竞租。

五、招租期限、租金收取办法、电子竞价方式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1.朝阳东路222号资产出租期限为3年。

2.朝阳东路224号资产出租期限为3年。

(二)租金收取方法

租金按年支付,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关系终止时退还(不计息),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交纳。

(三)电子竞价方式

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底价进行公开竞租,由竞租人在竞租会上现场公开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5000元或者其整倍数,出价最高者竞得。

最终报价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价的竞租人成为竞得者,并须在成交当日与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

注: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即现场公开电子竞价时意向承租人响应招租底价为第一轮应价。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双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原则,承租方应在《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五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首年度租金方式支付成交价款,出租方即将资产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以后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个月交纳。

(五)招租人其他要求: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2021610日至 20216 24 17 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竞租保证金的交纳、资格审查时间及电子竞价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16 10 日至20216 24 17 00 分止;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1 624 17 00 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资格审查时间: 2021 6 25 10 00分;

电子竞价时间: 2021 625 10 30 分;

电子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报价室。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须以转账方式转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荷叶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达州市分行海棠湾支行;

户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通川支行

  名: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专户

  号:系统自动生成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网上提出租赁申请前,必须先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查阅网上操作指南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租保证金等(http://www.dzggzy.cn)。

 

八、其他事项

() 有意竞租者请于公告期内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提出竞租申请,并缴纳(资产基本情况中竞租保证金金额)竞租保证金(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二)若竞租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全额

原渠道无息退还,承租人在成交价款到账后,凭承租人签订的合同和交纳的成交价款凭证,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若竞租未成功,则意向承租人竞租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底价的;

4.若竞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5. 意向承租人与承租人不一致的。

(三)本次资产租赁所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第一、五(三)、六、七、八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出租方提出。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达州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苟先生

联系电话:0818-2374110      

交易机构: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 柏女士 

联系电话: 0818- 3333699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610


附件一:

租赁申请书(样本)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经认真阅读关于                  标的公开招租相关资料并对其中资产实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告及标的现状无异议。

    我方已按要求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 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规定,交纳资产的竞租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现我方正式申请参加于  年 月  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在举行的公开招租电子竞价会。

我方保证严格遵守电子竞价会场纪律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载意向承租人的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公开招租中以及电子竞价成交后,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特此申请。

意向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声明:               (意向承租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中的资产电子竞价招租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电子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期:         

 

 

 

附件3

 

场地租赁协议书

市国资房租字【 】 号

出租方: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X X X XX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对外公开竞租,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门市(房屋、场地)地点、租赁期限及用途

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期限X年,自 X XX 日到 X X X日。租赁用途。

二、租金及保证金

租金:元(大写: )

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凭保证金收据退保证金X X X XX分)。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继续租赁且无违约行为或差欠水、电、气费等行为的,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付款办法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的房屋(场地)租赁费和保证金。次年度租金须在每年合同到期对应日前     天向甲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前三年租金不变,之后根据市场行情递增,递增不超过2%。若乙方不按时付清租赁费和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将该房屋(场地)另租他人使用。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将房屋(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如延期交付,其使用期顺延,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2、租用期内,该房屋若有政府指令或产权用途变化需提前终止本协议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将该房屋(场地)交还甲方或相关部门,乙方所交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多退少补,甲方不给予任何装饰装修及添置设施补偿(乙方投入装修时应慎重考虑此因素)。

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场地)转租他人(或变相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场地),所交租赁费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对乙方的装饰装修及添置设施不作任何补偿。

(二)乙方

1、甲方出租的房屋(场地)以乙方初次进场的现状为准,若需装修房屋(场地),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场地)结构。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租赁的房屋(场地)和设施,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对房屋(场地)进行维保,以保证其使用安全。若乙方不及时维保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房屋(场地)。

3、乙方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证照及承担相关费用,自行承担经营所应交纳的税、费及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自行按时足额支付水电气费,如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管理使用好房内水电气等设施,爱护甲方财产,及时自费维修好房内水电气等设施,防止漏水、漏电、漏气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否则引起的一切损毁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足额赔偿。

6、乙方必须在租期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无条件撤离,将房屋(场地)完好无损的交还甲方。除可移动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外,其他固定设施乙方不得拆除和损毁,且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房屋(场地)装璜等为由要求甲方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五、其它约定

1、若租赁房屋(场地)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场地),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所留地址、电话为双方送达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联系方式,任何一方按此联系方式送达即为送达到对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院提起诉讼。

4、若租赁期满或乙方中途不按时交纳租赁费而退场,未搬离物品的,则甲方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品的所有权,       处置,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住址 :

电话:                                    电话: 

 

      

   

 

 

附件:
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V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