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矿权:
(一)成交确认书
1.市交易中心综合(财务)科出具的缴纳交易服务费的缴款凭证;
2.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3.竞得人出具介绍信(需载明:单位名称、竞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联系电话、办理事宜等),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矿产权转让鉴证书
1.受让方开具的介绍信(需载明:单位名称、转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联系电话、办理事宜等),同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