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
补遗通知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组织实施的“渠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1、水利专监(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得 32 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现更正为:“1、水利专监(1 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得 3 分,本小项最高得 3 分。”
2.本项目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3.其他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 标 人:渠县康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