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内容:
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竹县龙潭水库灌区渠系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金额÷招标控制价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5%。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修改为:“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比值(比值=投标报价(修正价)÷招标控制价金额,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的百分数小于或等于90%。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4月23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