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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施工异议及异议答复项目异议答复公示
施工
提问时间 : 2024-01-18  回复时间 :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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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文件内容的提问: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均明确施工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的执业资格均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什么单位业绩要求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业绩?这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专业类型前后不匹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专业类型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资质专业相匹配。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高级技术职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除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2除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外,一般项目不得设置业绩,需确需设置业绩资格条件的,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2.1除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外,一般项目不得设置业绩,需确需设置业绩资格条件的,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中设置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作为报名条件,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将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单位为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故意而为之?设置业绩条件作为企业报名资格标准应该予以取消!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业绩条件作为投标门槛,那么作为新成立企业将无法参与投标,对于新成立企业无疑就是有意排斥,请问设置业绩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及评分标准来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得当?招标文件中设置业绩作为企业报名资格及评标加分标准应该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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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专业类型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资质专业相匹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于保护受地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民生大事。本项目施工条件恶劣、工程技术复杂,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做出业绩要求旨在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技术能力支撑开展工程建设,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工。

(3)本项目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均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资格条件的优质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活动,不存在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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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盖章异议回复资质.pdf
提问时间 : 2024-01-18  回复时间 :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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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内容的提问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为评标加分项,严重违背了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加分标准应该予以取消! 《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中明确各地方: 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通过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设置招标投标隐性壁垒,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坚决纠正规范。 《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 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动态监测,对涉及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中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通过信用平台网站畅通投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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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本次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信用评价只用于综合评分加减分,未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不存在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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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盖章异议回复信用.pdf
提问时间 : 2024-01-16  回复时间 :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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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招标文件内容的提问: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均明确施工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的执业资格均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什么单位业绩要求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业绩?这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执业资格专业类型前后不匹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专业类型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资质专业相匹配。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高级技术职称(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除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2除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外,一般项目不得设置业绩,需确需设置业绩资格条件的,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 1 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 2.1除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外,一般项目不得设置业绩,需确需设置业绩资格条件的,出具专家论证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中设置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作为报名条件,请问投标人是否可以将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或业主单位为了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故意而为之?设置业绩条件作为企业报名资格标准应该予以取消!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业绩条件作为投标门槛,那么作为新成立企业将无法参与投标,对于新成立企业无疑就是有意排斥,请问设置业绩条件作为投标条件及评分标准来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是否得当?招标文件中设置业绩作为企业报名资格及评标加分标准应该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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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专业类型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资质专业相匹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于保护受地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民生大事。本项目施工条件恶劣、工程技术复杂,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做出业绩要求旨在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技术能力支撑开展工程建设,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工。
(3)本项目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均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资格条件的优质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活动,不存在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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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 2024-01-15  回复时间 :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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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内容的提问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信用评价为评标加分项,严重违背了11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中的相关规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加分标准应该予以取消! 《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中明确各地方: 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地方通过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设置招标投标隐性壁垒,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必须坚决纠正规范。 《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以下简称“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推动本地区相关部门规范实施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信用状况。 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立即对本地区信用评价、信用评分以及信用监管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排查,聚焦评价主体、评价标准、结果应用等关键环节,推动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修订或废止有关规定,切实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动态监测,对涉及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应用中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省级信用牵头部门要通过信用平台网站畅通投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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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本次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信用评价只用于综合评分加减分,未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不存在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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