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专业类型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资质专业相匹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用于保护受地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民生大事。本项目施工条件恶劣、工程技术复杂,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做出业绩要求旨在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技术能力支撑开展工程建设,保障项目按期高质量完工。
(3)本项目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均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资格条件的优质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活动,不存在有意排斥潜在投标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本次大竹县中华镇垭角铺村3组刘家沟滑坡等5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信用评价只用于综合评分加减分,未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符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4号)第十六条之规定,不存在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