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竞买人:
现将本次交易项目挂牌出让文件中的内容作如下更正:
1. 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近期建设区域A02-02/01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中,补充“(十一)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发〔2022〕57号)精神,本宗地以“拿地即开工”方式供应,投资企业与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建设协议必须明确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80万元/亩、容积率F≥1.0、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2. 达州市第二工业园区近期建设区域A02-04/01地块挂牌出让文件,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中,补充“(十一)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发〔2022〕57号)精神,本宗地以“拿地即开工”方式供应,投资企业与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建设协议必须明确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容积率F≥1.0、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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