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达州市监委留置中心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达市发改审〔2019〕1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2.2 建设地点:达州市。
2.3 项目规模:配套服务用房,业务综合楼等。
2.4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 年 7 月
2.5 项目总投资:35538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投资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5538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
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20 年 1 月 14日 10 时 30 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外凤凰大道486号4楼
邮 编: 635000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818-2522976
传 真:0818-2522976
2020年1月9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