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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货物《中小企业申明函》如何填写?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0/24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在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不少投标供应商不理解制造商是什么意思,将货物制造商与供应商弄混了,不明白《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制造商究竟怎么填写。

首先,需要注意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区分。“《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明确,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也就是说,在政府采购货物项目中,供应商是货物的提供者,制造商是货物的生产者。

其次,需要注意辩别现实中的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政府采购供应商也是制造商,具有双重身份。如:某企业既是供应商,又是该货物的制造商,那么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一项直接填写供应商没有问题。另一种情况是政府采购供应商只是经销商或代理商,不是制造商,只有单独的身份,即:供应商仅是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其他品牌商的产品,则不能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一项填写供应商的名称。

   最后,需要注意确定企业划型取决于制造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各标的制造商一项应当严格准确填写货物生产制造商的名字及其相关经营情况,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情况,而非填写供应商自己的情况,以便能准确确定制造商是大型企业还是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