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达州市通川区江陵敬老院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包一、包二、包三、包四)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商务要求(三)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付合同总金额的 95%,剩余合同金额的 5%作为售后质保金,质保期后由采购方确认中标单位把合同约定的货物数量、货物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再行支付。 修改为:(三)①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的95%,剩余5%作为售后质保金。②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质量合格的材料制造、非“三无”产品,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③质保期:整体质保期为一年。④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货物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中标人远程不能解决问题时,省内必须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外1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排出故障;若在12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需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与原商品相同质量且质量合格的备用产品。⑤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时间含节假日在内。
2、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4月27日 17:00时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4月2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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